加快培育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新动能,以新质生产力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推荐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园区规划片区范围内的核心区和示范区,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发展方向,具有一定规模以园区主导产业为核心的农业科技企业和经济合作组织,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经营范围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其中园区主导产业果蔬花卉(含畜禽养殖)产业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150万元以上;茶叶和海洋生物产业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对引导和带动本区域及周边地区农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和提高农民收入作用突出,(四)2024年承担农业科技园区项目的企业(单位)、已命名的省、市农业龙头企业或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工程(行业)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企业(基地)可优先申报,经确认的园区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可享受园区优惠政策,三、申报要求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如实填写《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表》一式两份,提交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符合条件的,统一行文上报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文件附申报单位汇总表、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表、承诺书及相关附件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爱民电话:22578062电子邮件:qznasp@163.com通信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D栋802室附件:1.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表2.企业申报材料承诺书3.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单位汇总表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办公室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