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标准(一)设立在虹口区的中小企业,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二、组织实施请申报企业于10月10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简称“服务云”)点击主页右上网上申报—专精特新业务办理—法人一证通(登录,插入企业key)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二份,纸质材料(仅提交在线打印的申报表,真实性处法人签字)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二)有简单更名需求的优质中小企业(包括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联系虹口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四、联系方式虹口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联系人:张洁电话:25658925微信号:hk-zhangjie(加时请备注单位名称+姓名)申报企业请加微信群:附件:1.2024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含佐证材料清单)2.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4.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