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以下对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经调查,贷款对象已按时还本付息,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8号)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4日,公示举报电话:0577-88530241序号贷款对象贷款期限贷款金额(万元)贴息金额(元)1邹元喆一年30139502王靖一年2091003金豪杰一年208825.834彭子怡一年1044505隋鑫祺一年6025884.176夏逸一年30133507浙江新创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一年24085200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