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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 | 2024-09-11
3.人才在申请人才购房补助资格时需同时满足:①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属于我市在编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承诺服务年限期满后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其签订人才住房安置协议书后在义累计社保缴纳情况(通过挂靠方式缴纳的社保年限不予计算)认为其符合承诺要求的,按服务年限的比例退回人才购房补助后办理人才房解禁手续,享受人才购房补助的人才应在承诺服务年限内每月在“义乌i人才”平台进行签到,11.申请人以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方式取得人才购房补助资格并获得购房补助的,(二)购房优惠办理流程1.具备人才购房补助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选定安置房(义乌市域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后,2.申请人凭房产开发公司出具的选房意向书向市城投集团申请购房,市城投集团与申请人签订人才住房安置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申请人需继续在义承诺服务年限、无法履行承诺服务年限的需将相应资金退回财政、申请人享受人才购房补助后不再享受其他政府住房政策等条款),五、部门职责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人才购房补助资格审核的组织工作,负责审核申请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情况(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除外),市自规局:负责审核申请人不动产登记情况,市市场发展委:负责在电子商务标杆企业全职工作且近三年年薪8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结论,各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人才购房补助申请的初审,市城投集团:负责落实人才购房相关事宜,相关单位应协助市人力社保局追回相应人才购房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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