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4]3号文件精神,榆树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榆树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经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自主申报,乡(镇、街)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对上报的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复核后,现确认榆树市育民乡鹏飞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44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项目实施,按照信息公开的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13日—9月2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个人署真名、单位加盖公章)向榆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接待时间:每天8:30-11:3013:30-17:00联系电话:农业农村局0431-83747898附件:榆树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单位名单榆树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12日编辑:王鑫复审:范晓光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