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与扩岗补贴重复领取),二、适用对象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三、操作流程符合条件单位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到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申请,经初审后,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四、兑现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五、职责分工由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解释说明,联系人:李凤艳联系方式:0316-8321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