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机场管理集团)二、加大新型航空器运营支持力度,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机场管理集团)三、拓展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机场管理集团)支持企事业单位、协会、高校等单位在湘举办各类低空赛事活动,所需资金从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中解决,(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六、积极招引低空企业,省财政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支持,省财政给予一次性500万元支持,单个机场最多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企业建设垂直起降场地、充电站、监视站等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责任单位:省财政厅)支持传统通用航空器、无人机研发制造等企业单独或联合其他企业法人依法发起设立以低空经济业态为主的租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