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机械强农及畜牧生产发展服务等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4〕103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农发〔2024〕18号)、《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2024年度宁波市奉化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功能培育项目立项的批复》(奉农〔2024〕71号)文件精神,确定宁波奉化绿杭水稻专业合作社、宁波奉兴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创建的宁波市农机服务体系功能培育项目已完成创建并通过Ⅰ类验收,宁波奉化清芳茶叶专业合作社创建的宁波市农机服务体系功能培育项目已完成创建并通过Ⅲ类验收,依据《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宁波市奉化区农机服务体系创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奉农〔2024〕170号)文件精神,宁波市农机服务体系功能培育项目达到Ⅰ类创建标准的,奖励资金为20万元/个,达到Ⅲ类创建标准的,奖励资金为5万元/个,且有4.5万元调制至浙江省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创建项目使用,故本次拟发放市级奖励资金共计33.75万元,公示期从9月12日至9月20日,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和来访等形式向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反映情况,宁波市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2024年9月12日附件2024年度宁波市奉化区农机服务体系创建项目奖励资金明细表序号创建单位项目名称创建类别奖励标准(万元/个)本次拨付奖励金额(万元)情况说明1宁波奉化绿杭水稻专业合作社功能培育Ⅰ类2015因市级拨付资金不足,本次奖励资金合计33.75万元,2宁波奉兴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Ⅰ类20153宁波奉化清芳茶叶专业合作社Ⅲ类53.75合计3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