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常态化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4〕223号)精神,经初审,我县福建谦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符合申报要求,现将企业申报材料呈报贵局,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转报,附件: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9月11日(联系人:张建平联系电话:0598-2861599)相关附件(明工信【2024】44号)关于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请示.pdf谦一建设--附件4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