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市越秀区博物馆更名为广州市越秀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挂广州市越秀区博物馆牌子),向社会公开招募越秀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文化创意产品自助售卖机试运营项目合作伙伴,二、招募对象具有与博物馆、3A景区(含以上)合作开展文创开发、文创自助售卖设备运营管理经验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四)合作期间需提供一定数量的本项目所开发的产品给我中心开展相关的宣传推广活动,能有效拓宽我中心文化创意产品销售渠道,四、合作内容(一)根据越秀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下属场馆相关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开发品类丰富的特色文创产品(如冰箱贴、明信片、集章本、徽章等),(二)在越秀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下属场馆铺设自助售卖设备,(三)根据2021年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印发的《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暂行办法》、2024年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委宣传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文广旅〔2024〕17号)、《关于设立越秀区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的通知》相关要求,越秀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文化创意产品自助售卖机试运营项目合作期限为一年,每年经授权开发不少于5款具有越秀区博物馆下属场馆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3.合作期间承担自助售卖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5.合作期间向中心开放自助设备销售后台数据,经授权开发的越秀区博物馆下属场馆文化创意产品版权双方共有,2.合作期间中心场馆方为保障设备运行免费提供常规电源,广州市越秀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