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大岭山镇2023年度支持和激励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稳增长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大岭山镇2023年度第四季度支持和激励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稳增长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规定,大岭山镇经济发展局组织开展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稳增长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经镇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市大岭山隆欣包装材料厂等39家企业,符合2023年第四季度支持和激励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稳增长专项有关要求,安排资助资金共19.9997万元,现将资金拨付给你们,请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账目处理,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镇经济发展局反映,附件:2023年第四季度支持和激励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稳增长专项资金拨付明细表.xlsx东莞市大岭山镇经济发展局2024年9月9日(联系人:卢缙寅,联系电话:85639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