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调整设立盘锦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委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研究、审议、协调涉及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和监督实施的重要规划、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空间决策建议;指导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并监督实施,审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体制机制改革等重大事项;审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重大事项;审议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规划、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规划,以及其他以空间利用为主的某一领域市级专项规划;审议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议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组成人员主任:邢鹏市长副主任:刘占明市委常委、副市长徐同连副市长王冰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委员:冯磊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志成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黄薇薇市教育局局长李宏伟市公安局副局长沈艳丰市民政局局长孙亚军市财政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李勇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祝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韩彤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舒然市文旅广电局局长徐健峰市卫生健康委主任王峰市应急局局长赵中华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吴闯市通信管理办主任冉杰辽河油田公司发展计划部部长刘鹏飞盘山县县长盖世功双台子区区长尹久辉兴隆台区区长胡楠大洼区区长张继宽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三、运行机制(一)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规委会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规委会办公室提出,(二)规委会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受规委会委托开展专家审查、论证、咨询工作,(三)规委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可邀请与会议主题紧密相关的其他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家列席,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8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