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评价标准详见《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http://jx.ah.gov.cn/sy/wjgg/147209451.html),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2.各县区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三、工作要求(一)请各县区积极动员辖区企业参与评价,2021年及以前年度认定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议参与此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二)申报企业须严格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每项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文件,提交1份纸质版佐证材料(含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三)请各县区对照评价标准,逐项核实企业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于4月10日前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1份)、推荐文件及汇总表(附件1)报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办,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12381市经信局咨询电话:3193529各县区经信部门咨询电话:濉溪县6077203相山区3199652杜集区3094680烈山区4085075高新区3197608新型煤化工基地7889058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3.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19日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