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及试点推行“企业绿码”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38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厅节〔2024〕13号)和《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填报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表请各县区经信局组织已列入国家、省、市级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2024年度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表并对动态管理表中明确的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审核,对于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各县区请于2024年3月27日前完成动态管理工作并提出绿色制造名单动态调整意见,二、试点推行“企业绿码”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等相关标准以及绿色工厂动态管理报送的绿色绩效数据开发了“企业绿码”,对绿色工厂绿色化水平进行量化分级评价和赋码,即在完成年度动态管理数据填报后,系统会在一个月内根据新一年的数据重新进行赋码,如企业不填报或者填报不规范、数据异常,目前仅对国家层面绿色工厂赋码,国家层面绿色工厂分为A+、A、B三级,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申领“企业绿码”,请各县区经信部门区督促指导有关企业规范填报动态管理表,鼓励国家级绿色工厂积极申领“企业绿码”,引导企业持续提升绿色制造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