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2024年7月3日莆田市秀屿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四)一、住宿类1.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差旅费如何报销,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7.经单位领导批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差旅费如何报销,1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私停留、绕道的差旅费如何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出差目的地往返单位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14.出差人员由区直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如何交纳市内交通费,16.区直机关收到来莆出差人员交纳的伙食费或市内交通费,区直机关收到来莆出差人员交纳的伙食费或市内交通费时,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会议、培训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会议费、培训费、食宿费等)按照会议培训通知要求由参加人员所在单位凭据报销,往返两地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其中,由所在单位在区直机关差旅费开支标准限额内据实报销住宿费,工作人员回原单位后不再领取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国(境)内城市间交通费(联程票无法分割除外)、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照市直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27.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或提供交通工具如何缴纳差旅伙食费、市内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