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拟列入“失联”或“空壳”机构名单公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对“失联”“空壳”机构进行排查认定的通知》(鲁金管函〔2024〕78号)要求,近期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区“失联”或“空壳”机构排查工作,现将拟列入“失联”或“空壳”名单的公司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期:2024年9月5日-9月14日监督举报电话:0533-4180579附件:拟列入“失联”或“空壳”机构名单.docx博山区财政局2024年9月5日附件:拟列入“失联”或“空壳”机构名单序号公司名称排查认定意见1淄博新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失联、空壳备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认定为“失联”公司:无法取得联系,在公司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可以联系到公司工作人员,但其不能有效联系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数据信息,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认定为“空壳”公司:近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开展相关金融业务,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