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原则上继续保留,二、报送要求请项目相关单位于9月18日前将项目材料以文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县发改局(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汇总,新报项目请将项目基本情况一并附上,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和环保等要求,原则上不再续列,原则上2024年下半年能开工建设,四、项目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报送,原则上应先取得县级相应审批部门的审查支持,原则上应先取得相应审批部门的审查支持,请各申报单位务必在11月17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并报送书面申请材料,须将相关资料传至“项目档案”,请上传佐证资料并做备注说明,(三)项目原则上不打捆,(四)根据实际申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