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激励和推进科普基地建设,根据《大连市优秀科普基地评估办法》(大科政发〔2018〕106号)的相关要求,对评为大连市优秀科普基地的单位将给予表奖,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申报对象为2022年之前(含2022年度)认定的大连市市级科普基地,二、申报程序及要求(一)申报程序1.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材料准备,3.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数量不多于3个,可按照附件中《大连市科普基地评优等级标准》择优进行推荐,(二)网上需上传的申报材料1.《大连市优秀科普基地评估申报表》:系统填报完成后,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在相应位置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附件,2.《申报承诺书》:申报人和申报单位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附件,3.近二年开展科普活动的图片、媒体宣传的文字和视频材料、科普队伍构成、科普投入证明等上传至附件,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联系人:法规处孔祥龙39989840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冯浩东,附件:1.附件1:大连市优秀科普基地评估申报表.doc2.附件2:大连市科普基地评优等级标准.doc3.附件3:项目申报平台操作指南.docx大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