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第三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4〕144号)文件要求,现就征集我县2024年第三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农业信息化)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农机化发展项目申报条件:1.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经营效益良好、财务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等条件,2.项目实施单位为农业企业或新型经营主体,3.原则上本年度已享受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经营主体不纳入扶持范围,所有获得省级农业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产生的数据,主要遴选建设主体清晰、规章制度健全、基础设施完善、具有投入使用的规模化生产基地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承担物联网试点,对物联网设备进行补助,项目建设单位接到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后,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资金的40%进行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实施主体自筹资金占比不低于项目总投入资金的60%,三、项目申报资料1.周至县2024年第三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表,4.项目申报单位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于2024年9月9日下午5点前报送周至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科,联系人:王雁芝联系电话:029-87113932周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5日附件:周至县2024年第三批省级农业专项(农业信息化)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