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粤交综运函〔2019〕30号)的工作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佛山市2021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估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至5月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邮编:528000,电子邮箱:Lkys@jtys.foshan.gov.cn附件:2021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估表佛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