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服务中心(二)投资建设奖励,丰元工业园、大洋坪工业园新建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2000万元、4000万元、6000万元以上,对当年完成投资且投产的企业再给予受让用地每亩0.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服务中心(三)生产设备补助,企业购置的新生产设备投资达1000万元(以采购发票和支付凭证为依据)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税务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税务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三、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十)支持收购闲置资产,企业投产后且年度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服务中心(十一)支持市场拓展,对规模工业企业(含纳入统计调查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给予每年2000元的统计信息经费补助,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补助低于1万元不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