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安宁工业园区冶金先进装备制造及环保产业园(东区)一片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道路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安宁工业园区冶金先进装备制造及环保产业园(东区)一片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道路项目因建设需要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一、使用林地单位: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安宁工业园区冶金先进装备制造及环保产业园(东区)一片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道路项目,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标准化厂房、道路,四、项目建设地点: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草铺村民委员会杨柳坝村民小组,五、拟使用林地的地理坐标及用地面积:东经102°23′18.02″-102°23′31.072″,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属于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草铺村民委员会杨柳坝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补偿费由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杨柳坝村民小组签订了林地、林木补偿协议,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9日,若对该项目征(占)用范围的面积、权属及其他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五个工作日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