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基金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吸引优质基金企业落户,把海口建成资本投资的热土、创业创新的乐园、产业发展的高地,我局牵头起草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基金集聚规范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增强政策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基金集聚规范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2年5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3号楼3022室海口市金融管理局办公室,邮编:570135,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ksjrb@haikou.gov.cn,海口市金融管理局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