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承办单位要按时限要求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并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主办单位应于2022年7月25日前报市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备案,各承办单位要主动要求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工作,答复文同时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办,承办单位收到代表反馈的《横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后,突出工作成果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内部考核机制,市人民政府继续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督办和绩效考评范围,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于2022年7月30日前将本单位建议办理工作总结报送督考办和人大选举联络委,建议办理工作总结应包括:1.本单位办理基本情况及重点建议办理情况,附件:1.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样本2.市人大代表建议协办单位意见函样本3.横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4.横州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5.横州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内容2022年4月26日(联系人:谭超燚,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正文)协办单位印章2022年月日(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是否公开标记)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附件3横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代表:您提的建议已经办理并答复,建议编号号提建议人姓名建议标题承办单位处理情况单位名称(签章)年月日处理结果A□B□C□D□答复时间年月日经办人联系电话承办单位地址代表意见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如选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