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了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截止2022年4月26日,共有4家服务主体按要求完成了部分服务任务,分别是:丽春镇碧鸡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完成102.83亩水稻、蔬菜旋耕犁田服务,丽春镇元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完成422.7亩水稻、蔬菜旋耕犁田服务,桂花镇林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完成200亩水稻、蔬菜旋耕犁田服务,葛仙山镇熙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完成2400亩果树枝条(秸秆)综合利用服务,以上4家服务主体已按要求完成了部分服务任务,经村(社区)、镇(街道)公示及初审合格,现对完成情况进行市级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2年4月26-28日),社会各界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举报投诉联系方式:彭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83871645附件:1.丽春镇碧鸡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水稻、蔬菜旋耕犁田服务确认表2.丽春镇元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水稻、蔬菜旋耕犁田服务确认表3.桂花镇林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水稻、蔬菜旋耕犁田服务确认表4.葛仙山镇熙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果树枝条(秸秆)综合利用服务确认表彭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