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4月24日吉林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循安全工程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健全符合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激发安全工程技术人才创新潜能,培养造就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队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凡在吉林省范围内从事安全工程技术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申报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适用本办法,第五条全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授权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第三章申报人员评审条件第九条技术员(一)熟悉安全工程领域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四)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六)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第十二条高级工程师(一)系统掌握安全工程领域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安全工程领域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安全工程领域技术标准和规程,在安全工程及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五)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5年,(六)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5年,第四章职称申报绿色通道第十四条鼓励工程技术人才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社会需求,潜心研究、攻坚克难,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创新能力,在安全工程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做出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的安全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在安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安全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可参加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全面复审并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