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绵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为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创新驱动中的重要作用,现开展组织推荐第二批科技助理工作,一、推荐对象第二批推荐对象为在绵科研院所、高校、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科技工作者,二、主要岗位第二批科技助理30名主要用于科技城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协助做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科技人才引进、科技金融等科技创新重点工作,三、推荐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2.年龄原则不超过40周岁(1982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不超过45周岁(1978年4月以后出生),本人自愿并经选派单位推荐同意,四、相关要求1.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2.民营企业由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汇总上报,3.所在单位汇总审核同意后盖章报送,并将《绵阳市科技助理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附件:1.绵阳市科技助理推荐表附件1.docx2.个人简历表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