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公款竞争性存放是指我镇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确定公款存放银行的管理活动,我镇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项目仅限于银行定期存款,第七条我镇公款竞争性存放在市财政局组织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投标时委托市财政局实施招标,第八条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以定期存款年利率为标的,竞标银行定期存款投标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相关规定,我镇及时与中标银行签订规范的定期存款协议,第十条我镇应在协议签订后办理定期存款相关手续,第十二条我镇竞争性存放定期存款到期后需续存原中标银行的,第十三条定期存款存放中标银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附件:1.龙泉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协议书2.廉政承诺书附件1龙泉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协议书编号:甲方:乙方:银行(或分行)为明确双方在龙泉市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年第期)业务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第二条甲方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竞争性存放的定期存款银行,其定期存款有关的资金管理、本息收回等活动适用本协议,三、乙方权利与义务(一)按中标金额取得甲方定期存款,(四)确保甲方定期存款在乙方存续期间的资金安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廉政承诺书部门(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就本行参加贵单位年第期公款竞争性存放作出如下承诺:1.不向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