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青西新管发〔2022〕15号)及《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青西新工信发〔2022〕28号)有关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数字经济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为在西海岸新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在新区依法纳税,(在青岛市软件产业运行监测系统注册并填报2023年数据的企业),(三)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6000万元、2亿元、10亿元的数字经济企业,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须按照国家统计制度在相关行业领域纳统)(四)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行为,二、支持标准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亿元、60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三、申报材料(一)数字经济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三)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企业从事软件、大数据等业务专项审计报告(包含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及明细),(五)信用证明(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四、相关要求(一)材料报送要求,其中汇总表(附件2)不需要装订到申报材料中,申报企业未列入青岛西海岸新区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西海岸新区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三)申报企业如获得政策支持,联系电话:86989356地址:机关东部办公中心236室(长江中路369号)附件:1.数字经济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x下载2.数字经济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docx下载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