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 | 2024-08-27
第二章鼓励持牌金融机构及港资外资金融企业集聚第四条2023年4月10日以后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的持牌金融机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一)对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银行、证券、保险以外的持牌金融机构深圳市级分公司给予300万元奖励,每新增1家风投创投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金融科技公司、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主体管理企业奖励50万元,按照每只基金50万元给予基金管理人一次性奖励,由国际性金融产业与标准组织在前海合作区开设的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每家机构2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奖励:(一)上一年度实收资本100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持牌金融机构及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金融科技企业,第二十六条对风投创投机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按照其管理前海合作区基金上一年度应得管理费的4%给予管理规模奖励,则对多家管理企业按投资比例给予合计最高50万元奖励,给予前海合作区风投创投机构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对上一年度平均管理规模符合条件的、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满1年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三)对WFOEPFM机构、管理规模5亿元以上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五)取得扶持奖励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与前海管理局签订《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协议》。

更多精选

  • 2024-08-27 00:00:00
  • 2024-08-27 00:00:00
  • 2024-08-27 00:00:00
  • 2024-08-27 00:00:00
  • 2024-08-27 00:00:00
  • 2024-08-27 00:00:00
  • 2024-08-27 00:00:00
  • 2024-08-27 00:00:00
  • 2024-08-26 00:00:00
  • 2024-08-26 00:00:00
  • 2024-08-26 00:00:00
  • 2024-08-26 00:00:00
  • 2024-08-23 00:00:00
  • 2024-08-23 00:00:00
  • 2024-08-23 00:00:00
  • 2024-08-23 00:00:00
  • 2024-08-22 00:00:00
  • 2024-08-22 00:00:00
  • 2024-08-19 00:00:00
  • 2024-08-19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