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城县徐民、徐晨玮、温卫平、余丽红、邹瑞院、赖永平(石城县琴江镇县城防洪一期E标段安置地石油公司北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公示石城县徐民、徐晨玮、温卫平、余丽红、邹瑞院、赖永平(石城县琴江镇县城防洪一期E标段安置地石油公司北侧),根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城县县城防洪一期工程E标段工程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计划和方案的通知》文件第九条相关政策,办理产权证只收工本费,行政性规费、事业性收费、基金类收费及各种代征费全费,因此该建设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免收,现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为天,自2024年8月19日起至2024年8月25日,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