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稳定农民预期收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现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辽农农〔2022〕48号)转发给你们,我市继续执行按品种全市统一补贴标准政策,同时按照“大豆补贴标准比玉米原则上每亩高200元,最多可高出250元”要求,我市执行大豆补贴标准比玉米每亩高250元政策,2022年玉米和大豆、稻谷补贴面积核查确认工作要于7月30日前完成,并以农财联合文件形式将补贴面积核实情况报告市农业及财政部门,全部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要于9月30日前完成,10月20日前,以农财联合文件形式向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资金发放情况报告,丹东市农业农村局丹东市财政局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