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管理处制定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2年度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管理处2024年8月27日2022年度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费改税补贴资金的分配方案根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交发〔2022〕82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23〕115号)文件精神,2022年度咸宁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93万元,其中费改税补贴资金为170万元,按照《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咸交发〔2024〕8号文)规定:根据三家公司收取2022年出租车承包费及出租车司机接车退车记录来核定出租车实际运营天数142949天,按照市直出租车行业费改税补贴资金170万元标准,附:2022年度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表2022年度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表.xlsx2022年度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涨价补贴资金30%部分的分配方案一、提升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方面《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中心城区出租车服务质量投诉情况(12345和12328投诉处理情况),在中心城区实际运营期内零投诉、零违规的出租车驾驶员,三家公司出租车司机共被投诉172次,中心城区实际运营期内零投诉的出租车驾驶员可获得补贴资金共计745,800.00元,二、支持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发展方面《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三)规定:“按照上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根据《关于2022年度咸宁城区出租企业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的通报》中考核结果为:城顺出租车公司852分、祥生出租车公司909分、源通出租车公司913分,源通出租车公司、祥生出租车公司、城顺出租车公司分别可获得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补贴资金,附:1、2022年度咸宁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情况总表2022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情况总表.xlsx2、2022年度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涨价补贴资金分配表(提升服务质量方面)2022年度涨价补贴资金分配表(提升服务质量方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