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我县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货运站场、工矿企业等易出现超限超载现象的货运集散地的监管,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并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现向社会公示我县第一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各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出站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各乡镇(街道)、交通运输部门及货运源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协调配合,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开展巡查,推进源头治超工作平稳有序进行,附件:纳雍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公示名单.xlsx纳雍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