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的通知》(苏农办机〔2024〕2号)、县政府《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实施意见》(丰委农办〔2024〕1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全县各村申报,所在镇(街道)审核、公示后上报,第三方核查,县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道)及第三方核查结果抽查,全县符合秸杆机械化还田补助面积36.11907万亩,每亩补助25元,拟补助金额902.97675万元,依据政务信息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将全县2024年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面积和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致电0516-89322877,向丰县农业农村局反映,附件:2024年丰县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明细公示表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