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20号承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储备的公告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冀农财办〔2024〕16号)要求,遴选1个项目实施主体,促进农村新能源多元发展及清洁能源替代,二、遴选程序1、将“承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储备的公告”在承德县人民政府网公告,2、申报主体写出书面申请,到县农业农村局新能源技术推广站进行申报,县农业农村局新能源技术推广站初审后,根据申报主体的基本情况,确定是否能承担我县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相关工作,确定2025年度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实施主体,正式成为2025年度承德县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实施主体,五、申报事项1、申报时间:从2024年8月23日至29日,2、申报地点:承德县农业农村局五楼512室新能源技术推广站,4、详情请咨询县农业农村局新能源技术推广站,承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