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供立法质量,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镇政办发〔2024〕14号)的文件要求,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办法》的起草和实施机关负责该《办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为了保证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立法后小组,同时为了保证评估结论的客观性、公正和科学性,我局已委托第三方开展具体的评估工作,本次评估将主要围绕《办法》的政治性、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实效性展开,现诚请社会各界对《办法》的立法质量以及实施情况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9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邮件发送至1950270578@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镇江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后评估意见),同时请填写《办法》后评估调查问卷,附件1、镇江市绿线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6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