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靖农发〔2024〕6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择优选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规范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决定开展2024年靖宇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申报入库工作,现就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请进入名录库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必须在我县范围内,市场化运营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并满足下列条件:1.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依法登记注册2年以上,规章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服务带动能力强、生产经营运行良好,二、入库流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的建立按照主体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定的流程实施,(一)主体申请具备基本条件并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意愿的经营主体,(二)乡镇审核乡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服务主体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服务主体申报的资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管理总站,(三)县级审定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报送的服务主体逐个审核,纳入到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名录库管理,三、申报方式请各乡镇于5月17日前将申报表送至靖宇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靖宇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23日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