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渠镇人民政府、开善乡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持续强降雨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4〕57号)文件通知,结合我县受灾情况,现下达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补助资金10万元,专款用于受灾地区农村危房改造,款列“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科目(具体补助对象及金额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如下:一、各地要及时将资金分解至具体项目,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定期将资金使用情况报送我局,联系人:张淑萍联系方式:7830618附件:持续强降雨受灾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安排表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7月23日附件:持续强降雨受灾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安排表序号乡(镇)补助资金/万元1下渠镇52开善乡5合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