⑺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合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工作,第九条镇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职责:⑴组织开展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清产核资、产权登记等工作,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民主管理专门档案,(6)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财务收支非现金结算工作的责任主体,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资产进行承包、租赁,其分配方案应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第五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的处置实行招投标管理制度,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决定后,⑺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合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工作,第九条镇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职责:⑴组织开展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清产核资、产权登记等工作,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民主管理专门档案,(6)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财务收支非现金结算工作的责任主体,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资产进行承包、租赁,其分配方案应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第五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的处置实行招投标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