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制定了《博白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博白县财政局博白县教育局博白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科学有效地实施,第二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营养计划资金”)是中央、自治区、县级为实施我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所安排的专项资金,第三条营养计划资金用于我县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自治区、县级财政承担,第八条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伙房)建设资金,第十三条中央、自治区和县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伙房)的建设、食堂设备购置等资金,第十四条各学校要实事求是填报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第四章资金使用第十五条营养计划资金应当足额用于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第五章资金管理与监督第十九条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第二十条财政部门负责营养计划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管理和监督,第二十一条教育部门负责营养计划资金的预算编制、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义务教育学校负责营养计划资金日常使用管理,第二十四条各学校要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账目、配餐标准、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