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7号)文件要求,农民合作社经营能力主体提升项目支持对象:古田县北当果蔬专业合作社(2023年度省级优质社),拟补助资金3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建设内容为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条件,家庭农场经营能力主体提升项目支持对象:古田县守林家庭农场、古田县胡爸爸家庭农场(市级优质场),每个拟补助资金10万元,计2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建设内容为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5日,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若发现所公示的情况,请于公示期间向县农业农村局实名举报,古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