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基金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推动高新区天使、创投、产投全链条基金体系建立,服务高新区企业发展,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提出建设“高新金汇”基金池的发展目标,并据此起草了《大连高新区政府引导母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大连市高新区汇贤园4号高新区管委会756室(邮编11602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母基金管理办法意见”字样,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1812013@qq.com,3、将意见传真至:0411-84793645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6日,联系人,张伟84615633,附件:《大连高新区政府引导母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大连高新区财政金融局2024年8月19日大连高新区政府引导母基金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