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名单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23〕294号)、《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首台(套)装备保险补偿项目清单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23〕293号)、《关于公布金华市第二十二批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金经信投资〔2023〕75号)和《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武政发〔2021〕56号)文件精神,经县经济商务局与财政局审核通过,现向获得省级首台套装备认定、保险补偿的企业拨付奖励资金51.33万元,向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拨付奖励资金9.75万元,现将奖励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21日电话:县经济商务局87662964,县财政局87647740附件:资金奖励情况表附件:资金奖励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