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单位):根据《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若干意见》(善政发〔2022〕23号)、《关于进一步促进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善商务〔2023〕2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3年度“培育优质消费主体”、“支持电商直播发展”、“支持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发展”等项目开展兑现工作,现将拟奖补企业(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嘉善县商务局提出意见,联系人:金晓辰联系电话:0573-84228568邮箱:601728586@qq.com附件:2023年度嘉善县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第二批)拟兑现企业名单.docx嘉善县商务局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