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2家单位按照相关政策及规定,向我局申报了就业见习补贴资料,经初审、复审,最终拟认定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2家单位40人符合申领条件,补贴金额25.6325万元,按照《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社〔2020〕190号)有关就业见习补贴的规定,现将上述机构就业见习补贴拟认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就业促进科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受理电话:3212236附:市本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拟认定花名册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