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拟定了白城市100MW/600MWh全钒液流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位置和范围:白城市100MW/600MWh全钒液流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建设用地,二、征收土地现状、面积、权属、地类:白城市100MW/600MWh全钒液流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30%,六、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白城市洮北区林海镇甜水村村民委员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2024年8月15日白城市100MW/600MWh全钒液流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区拟定了白城市100MW/600MWh全钒液流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二、征收土地现状、面积、权属、地类:白城市100MW/600MWh全钒液流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30%,六、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白城市洮北区林海镇甜水村村民委员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