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系统完善疾控体系(一)强化疾控机构核心职能,支持市疾控中心建设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强化市疾控中心对区疾控中心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协同,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协作,三、全面提升疾控专业能力(一)提升监测预警和检验检测能力,加快国家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进传染病临床诊治中心体系建设,逐步将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相关专业人员纳入培训对象,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制度,落实区疾控中心新招录人员下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锻炼机制,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疾控工作专业人员和全科医生,落实对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的财政投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