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及时奖励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实行及时奖励制度激励担当作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办发电〔2022〕24号,现就做好及时奖励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把标准质量请各乡镇、各部门对照《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实行及时奖励制度激励担当作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认真组织好本部门(单位)及在职在岗工作人员申报工作,原则上从去年下半年以来所取得成效的工作中申报,对达不到条件的不推荐,对常规性、日常性工作不推荐,各乡镇、各部门至少需推荐上报及时奖励一项,及时奖励一个”原则,三、规范申报材料申报对象要认真总结提炼工作成效,事迹材料应简明扼要、事实清楚、事迹真实、数据准确、表述严谨,各乡镇、各部门对申报对象事迹的真实性、准确性、严谨性把关负责,主要有:1.事迹材料(字数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2.申报审核表(奖励事由字数原则上不超过400字),联系人:曾梦露联系电话:0796-8638892邮箱:1247716068@qq.com附件:1.及时奖励申报审核表(集体)2.及时奖励申报审核表(个人)3.《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实行及时奖励制度激励担当作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泰和县委组织部泰和县财政局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