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和《温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费补助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决定开展2022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要符合《温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费补助实施相关说明》(附件1)要求,(二)项目所属的技术合同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签订,二、申报方式和时间请各单位梳理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好申报工作,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如果没有账号请先去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于2022年5月20日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在线提交盖章PDF格式申报材料,三、审核推荐请各地科技部门按隶属辖区在线严格审查申报单位材料,在线审查申报单位资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的基础上,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上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核评估,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处陈毅,附件:1.温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费补助实施相关说明2.温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材料清单3.温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模版4.温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承诺书模版温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20日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pdf。